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西北工业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西北工业大学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陕西西安,是一所以航空、航天、航海等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双”建设高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大学为目标,着力培养家国情怀深厚、追求卓越、引领未来的领军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或基础学科成绩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结合我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有航空航天类、船舶与海洋工程、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类。
各招生专业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我校强基计划在陕西、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甘肃等省份招生,具体招生省份和分省招生计划以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9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西北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如下: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9,并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每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三个专业志愿,并可填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于6月10日至6月18日在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核,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逾期未确认或未签署诚信承诺书者视为放弃参加考核及后续录取资格。我校将在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根据入围校考办法确定入围名单。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6日前,学校公布入围校考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还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75%。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人数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末位同分同入围。数学单科成绩145分及以上,可直接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第二类考生报名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考核环节。
(五)考核安排
我校于7月2日前举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育测试),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告。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统一参加学校考核。
1.面试考核
采取考场、专家、考生“三随机”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采取专家组与考生一对一面试模式,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洞察力、灵活运用知识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在综合考虑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分组面试专家,每组包含理科、工科、文科、艺术等各类别专家不少于5名;考生按生源地随机分组。
2.考生综合素质考核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的观测点之一,并在面试中考核使用。
3.体育测试
进入考核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测试(测试办法详见附件),学生在六项测试项目中限选两项(选定后不得更改),合格标准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高三毕业生体质测试评价指标执行,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需提出书面申请,学籍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审核通过者方可予以免试。
测试项目:体重指数(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均为: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成绩×15%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高考成绩、面试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更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我校招生委员会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标准将于7月5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对应进入我校航空航天类、航海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进行专门培养。学校为强基计划学生配备的师资,提供优势资源和平台,实行导师制、小班化、探究式教学,加强通识教育、夯实数理化基础、提升国际化交流水平。培养有志于长期从事亟需关键领域和重大基础学科研究,具有综合素质、扎实理工基础的领军人才。
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实行“3+1+N”的“本硕”或“本博”衔接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选择“本博”模式。“3+1”为本科强基学习和本科阶段本博或本硕衔接学习年限;“N”为所在学科的博士或硕士学习年限。
本科强基学习阶段实施动态分流和补入机制。每学年结束后进行一次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分流出强基计划,转至录取强基计划专业对应的普通类专业进行后续培养。由学生转出后留置的空缺名额,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在普通类专业遴选学生进行补充,转入学生需补修相关课程。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五、奖励激励
1.设立强基计划创新专项奖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参与科研任务等方面的工作。
2.设立强基计划学业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生开展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等学习生活。
3.设立强基计划国际交流专项奖学金。用以资助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境)开展3个月及以上交流学习。
4.实施强基计划本研衔接培养。符合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均实施本研衔接培养,学生需参加学校研究生入学复试考核,通过考核者,可被录取为本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六、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2.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将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6.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七、监督保障机制
1.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录取标准公示,确保选拔方法公平。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方式:029-88493708。
八、咨询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
邮编:710072
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箱:ao@nwp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zsbnwpu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pu.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
兰州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是“双”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兰州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潜质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现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特制定本简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符合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明确兴趣志向和创新能力表现,具备学科潜质和科研志向,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招生专业及要求
我校2026年强基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见下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兰州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系统填报
拟申请填报我校的考生,须在2026年4月10日至4月30日登录兰州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30),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具体如下: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试点高校。
(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考生选考科目(或科类)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按简章和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填报。
2.考生须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
3.考生须于2026年6月10日至6月18日通过报名系统平台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否则视为放弃校考资格。
(二)校考入围
1.校考入围名单发布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6月27日,学校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2.对于已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以不超过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为原则,按照分专业高考加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校考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
其中,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高考加权成绩=各科目高考成绩之和。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高考加权成绩=高考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0.3+物理单科成绩*0.2。
化学、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生物科学、草业科学(草类植物生物育种)、生态学:高考加权成绩=高考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0.3+化学单科成绩*0.2。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生物科学、草业科学(草类植物生物育种)、生态学专业且已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如高考单科成绩符合以下要求,可破格入围我校考核。
所有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学校考核
1.考核时间
7月4日前,准考证打印等考试具体安排届时详见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2. 考核内容
面试和体育测试。
面试主要注重对学生好奇心、探究欲、问题意识、质疑精神、意志品质等因素的考察,满分100分。采取专家、考生、考场“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面试情况综合评价给出面试成绩。
体育测试内容:50米跑,立定跳远。如遇特殊情况以上项目无法正常进行室外测试,则测试内容调整为室内项目: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体育测试标准:参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测试要求执行。体育测试免考申请说明: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予执行兰州大学体育测试申请表》(以下简称《免体测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免体测申请表》原件和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体育测试并视为合格。
(四)录取办法
培养方案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强基计划学生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达到转段要求后,按照相关规定直接转段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和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强基计划实行小班化和导师制,学生优先享有参与科学研究项目的机会,享有专门的基本全覆盖的攻读研究生政策,享有更多出国交流的机会,享有更高比例的奖学金评定政策。开放重点研究基地及科研平台,实行专门的海外交流方案,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强基计划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后,优先享有被推荐参加留学基金委中外联合培养,给予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的机会。
我校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根据学生学业表现情况进行动态进出调整。
具体专业培养方案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其他事项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者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
(四)凡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由考生自行承担交通、食宿等费用和个人安全责任。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有关的应试培训活动。
(六)若因不可抗力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需要做出相应调整时另行通知。
(七)学校考核相关具体安排届时将通过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lzu.edu.cn)网上公告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网上公告信息。
(八)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入学培养及本研衔接转段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监督办法
(一)学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学校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学校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4015)。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5196678,8912116。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https://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咨询):zsb@lzu.edu.cn。
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免予执行兰州大学体育测试申请表(申请表请于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
· 各学院培养政策咨询电话:
文学院:0931-5292738 解老师
数学与统计学院:0931-8912389 杨老师
生命科学学院:135 1964 0223 董老师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0931-5292062 范老师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0931-8913014 胡老师
生态学院:17748851910 任老师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0931-8915357 高老师
化学化工学院:0931-8912589 梁老师
历史文化学院:0931-8913714






